记者从钦州市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治理建筑工地不文明施工以及运输车辆抛撒滴漏造成污染等问题,从6月起,钦州市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钦州市建筑工地市容环境以及运输车辆抛撒滴漏专项整治”。
工地施工专项整治
近期,钦州市城区内的部分建筑工地不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建筑工地工程运输车辆泥头车拉泥抛撒滴漏污染路面,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造成大气污染超标。有关部门以“四城联创”为契机,结合当前开展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体要求,以工地文明施工和建筑运输车辆整治为重点,住建、市政、交警、运管、城区政府联合协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分工负责、综合治理、强化监管”的工作原则,加强对施工工地规范管理、对运输车辆抛撒滴漏的行为严管重罚,营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
深夜排查“泥头车”
6月3日凌晨,联合执法队在蓬莱大道海关路段、金海湾大道扬帆大道路口、钦州湾大道泥桥路段开展夜查,32辆脏兮兮的泥头车被抓现行。据带队的城建监察支队综合执法大队周队长介绍,这些从工地出来的运泥车辆均没有采取必要的覆盖措施,并出现泥土撒漏现象,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我们已经按照相关条例对其进行处罚。”周队长说,联合执法采取车辆巡查与定点盯守的方式,对钦州市城区建筑工地和泥头车实行24全天候无缝隙监控,对违规企业和车辆进行严管重罚,实现建筑工地符合安全文明工地标准,遏制路面污染源头,消除车辆不密闭覆盖运输、轮胎带泥上路、抛撒滴漏等污染路面现象,夯实“四城联创”基础。当晚参与执法的还有运管和交警部门,违规车辆在受到城监处罚的同时,还收到了运管部门和交警部门的罚单。
专项整治内容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治还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治范围为主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和城市主干道。内容包括:
1.对全市建筑工地排查整顿,要求必须符合文明施工标准。建筑工地围墙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59-99)的规定, 主干道施工工地围墙设置2.5米以上,其他路段施工工地设置围墙不低于1.8米,在施工大门设置“五牌一图”和安全标语,围墙材料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工地进出通道、场内作业区和生活道路应使用混凝土硬化覆盖,满足车辆行驶要求。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大门、高压冲洗车辆设施及相应的泥浆沉淀和排水设施,并派专人冲洗,严禁车辆轮胎带泥上路。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各项施工扬尘防护等设施。
2.车辆做好密闭保洁运输。运输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清洗保洁,在运输中实行密闭覆盖运输,保持车容整洁、美观,严禁车辆轮胎带泥上路以及抛撒滴漏。运输混凝土的专业车辆不得溢满运输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运输过程中流溢污染城市道路。(记者 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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