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好消息!我市决定将2019年10至12月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时间,延长至2020年1月31日,要买房的朋友抓紧时间了!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决定将2019年10至12月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时间,延长至2020年1月31日,具体操作细则参照《钦州市本级2019年10至12月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执行。2020年1月1至31日在钦州市本级(中心城区、钦南区、钦北区及所辖乡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已缴契税为基数,契税补贴比例为50%;购买新建商业及办公用房,补贴购房款的 1%,不超过 1.5 万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2020年1月1至31日,合同备案时间与申请办理购房契税补贴手续的时间截止2020年2月28日(2019年10至12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亦适用),不申请办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契税补贴权利。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钦州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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