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

钦州人大  2021-05-27 00:07

[摘要] 5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了《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1年8月1日正式施行.......

5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了《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1年8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动我市传统村落的有序保护、合理利用、活态传承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条例》共六章四十条,包括总则、规划编制、保护管理、综合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分别从部门职责、规划编制报批和实施、普查建档、分区保护、设立保护标志、传统建筑的维护修缮、禁止行为、警示和退出机制以及鼓励合理利用传统建筑、挖掘历史文化、发展乡村旅游等方面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条例》强调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规定传统村落实行整体保护,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传统风貌,注重保障原住村(居)民的权利,促进村落原有形态、生活方式的延续传承。

保护传统村落

你我皆有责任

下面一起学习吧!

传统村落应当实行整体保护,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传统风貌,在规划布局上融入地方文化元素,在环境营造上体现地域特色,在利用方式上丰富文化活动

传统建筑应当完整保留,对传统建筑进行保护性维修和功能利用时不得改建或者拆除,确需拆除重建的,应当在原址上按照原建筑风格和规模进行

传统村落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或者重建活动,对建(构)筑物进行修缮和外部装饰装修的,应当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要求,保证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以及构造装饰与整体风貌协调一致

禁止在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取土、填塘等危害传统村落安全、破坏传统格局和传统风貌的行为

禁止在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占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确定保留的林地、耕地、河塘水系、道路等

禁止在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禁止在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村落道路、巷道倾倒渣土、垃圾

禁止在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村落道路、巷道、水域排放污水

禁止在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村落道路、巷道堆存粪便、杂物

禁止在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村落道路、巷道、水域丢弃农药、化肥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

禁止在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村落道路、巷道、水域丢弃畜禽尸体

鼓励、支持传统村落技艺人才在传统村落内开展授徒、传艺、展示、传统节庆表演等活动


来源丨钦州人大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