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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要规范房地产营业场所管理,严格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识),对未接种人员限制进入营业场所,并进一步落实客户信息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控工作。
紧急通知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严格按照《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钦市建房[2021]107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要规范房地产营业场所管理,严格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识),对未接种人员限制进入营业场所,并进一步落实客户信息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控工作。做好线上预约和导流,妥善控制售楼场所人员流量,1个销售人员每次只接待1组客户,不得安排2组以上客户同时参观样板间。做好售楼场所接待室、样板间、卫生间等部位的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线下带看房源的,要遵守属地社区、开发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每次带看客户不超过1组,并尽量缩短带看时间。开展楼盘展示、宣传、带看等营销活动时,尽量采取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VR)、网络视频等方式,减少人员直接接触。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未接种疫苗人员,在本月14-15日内应接种剂,做到“应接尽接”。有接种禁忌不能接种的,须到辖区接种点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学建议书。未接种疫苗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前台接待岗位的工作。
近日自治区防控指挥部将进行疫情防控督查,市防疫指挥部也会抽查暗访,对检查发现未落实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将采取问责负责人、关闭售楼部和门店等措施,请各企业、机构高度重视,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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