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se { ewmInnerhtml += '';} var titleInnerhtml = '
手机看新闻
';$('.ewmflag').html(ewmInnerhtml);$('.titleflag').html(titleInnerhtml);} else { var ewmInnerhtml = '直播看房
';$('.ewmflag').html(ewmInnerhtml);$('.titleflag').html(titleInnerhtml);} });手机看新闻
[摘要] 转眼间,2018年已经过了一半。让我们回顾一下,在过去的这6个月,钦州公积金出台了哪些便民惠民的新政策....
转眼间,2018年已经过了一半
让我们回顾一下,在过去的这6个月
钦州公积金出台了哪些便民惠民的新政策
2018年1月
钦州公积金出台对冲还贷业务试行操作细则
月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在履行偿还贷款义务的过程中,每月使用其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月还款本息额的还款方式。对冲还贷业务的实施,将大大减轻缴存职工的还贷压力。
2018年4月
钦州公积金出台政策维护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
为切实维护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转发自治区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更多信息点击://news.qinzhou.fang.com/2018-04-16/28232716.htm
2018年4月
钦州公积金出台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在钦州市辖区内居住、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本办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的个人可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政策。
更多信息点击://news.qinzhou.fang.com/2018-04-14/28220603.htm
2018年5月
钦州公积金积极响应自治区文件简化公积金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自2018年5月15日起,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无须再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018年6月
钦州公积金出台文件调高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调整钦州市2018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局部调整2018年钦州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其中月缴存额的上下限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更多信息点击://news.qinzhou.fang.com/2018-06-25/28799123.htm
通过不断的调整、优化和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
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让缴存职工更有获得感
为更好的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钦州住房公积金新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钦州住房公积金优化办理流程提取超八成以上1天内到账
钦州住房公积金支持支付宝提取了!操作办法看这里!
钦州住房公积金离职提取等三项业务可在手机上自助办理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4800元/平方米
4188元/平方米
10000元/平方米
3500元/平方米
4100元/平方米
4900元/平方米
4300元/平方米
6200元/平方米
8000元/平方米
3700元/平方米